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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有哪些?怎样处理共同财产?
2010-10-06 09:16:39 来源:李恒欣律师
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,一般来说,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:
(一)工资、奖金;
(二)生产、经营收入;
(三)著作权、专利权、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;
(四)继承的遗产(但遗嘱规定只有夫妻一方可以拥有财产的除外) ;
(五)受赠的财产(赠与人明确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的除外) ;
(六)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;
(七)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;
(八)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养老保险金、破产安置费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,具体的做法是:
(一)双方拥有完全平等的权利,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。
(二)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,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,取得一致意见。
(三)即使夫或妻一方对财产的处理行为未经与另一方协商,如果第三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该处理是双方协商的结果,该处理行为也是有效的,这是为了保障第三方的利益。
参考法条: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条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一)第十七条,(二)第十一条。
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?
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,一般来说,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: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(不管经过多少年);
(二)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、残疾补助费等;
(三)遗嘱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;
(四)明确规定只赠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;
(五)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,如男士剃须刀等;
(六)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、伤亡保险金、伤残补助金等。
参考法条:《婚姻法》第十八条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二)第十三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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